1、办公室

协调市妇联机关的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保密、督办、统计、报刊收发等工作;负责工作总结、领导讲话的起草;承担机关信息网络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后勤服务和安全工作。

2、组织部

负责妇联组织建设,联系、指导社会各界妇女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负责妇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港、澳、台妇女组织的联谊工作;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政工人事工作及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待遇。

3、发展部

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指导各级妇女组织开展文化科技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开展社区妇女工作,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双学双比”、“ 巾帼建功”竞赛活动,促进农村妇女依靠科技致富,动员和组织妇女发展扶贫和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城乡妇女广泛平等就业;参与对贫困妇女的帮扶工作。

4、权益部

调查了解维护妇女权益状况,参与有关地方性政策和法规的拟定和修改,推动有关妇女权益各项政策法规的实施;负责接待处理妇女群众来信来访,参与重大典型信访案件调查,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参与有关的普法工作;指导、推动各级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

5、儿童部

参与有关保护儿童的政策法规草案的拟定和权益保护;开展女童工作,促进女童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儿童社会活动,指导社区儿童工作、妇联系统自办园所及儿童活动阵地工作;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负责家庭教育工作的协调与服务;参与推进校外教育;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6、宣传研究室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思想,宣传妇联工作和妇女先进典型;调查研究妇女的思想状况,开展妇女的思想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拥军优属、扫盲等工作;指导和实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家庭美德建设;组织“三八”红旗手(集体)、巾帼十杰等评选表彰工作;负责妇女工作调查研究,承担妇女理论研究;负责起草重要文件、领导讲话,编发《妇工通讯》。

7、妇女儿童规划部

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承接国务院妇儿工委、省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安排的工作任务;组织编制实施市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定期组织开展监测评估,推动完成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发现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承办市妇女儿童专项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