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相约捐献遗体

2019-05-19 fzb 5207

    前段时间,家住淄川区松龄路城张社区的宋明君、任即云夫妇,在捐献遗体登记表上签了字,自愿在去世后捐献遗体,了结了两人多年的心愿。

    “与其火化了什么也没有了、浪费了,还不如为国家做点贡献”宋明君表示,目前人去世后一般都是采用火化埋葬的方式,不但价格昂贵,也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还不如将遗体捐给国家,既能节俭办丧事,还能为医学科研、教育做点贡献,也可以救助更多的人。

    宋明君是一名失业职工,现在区一家中学食堂工作,他多次到区红十字会咨询遗体捐献的办理事项,希望同妻子一同捐献遗体,但妻子现在受伤不能外出,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遗体登记的程序、事项,表示可以上门登记。于是,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携带《山东省遗体捐献申请登记表》,来到宋明君家中,宋明君、任即云夫妇郑重的在登记表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并委托两个女儿作为执行人。

    当征求他两个女儿的意见时,他的女儿都非常支持父母的决定,欣然在登记表执行人上签字,表示要向父母学习,将来也做遗体捐献志愿者。

    据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随着社会观念的不断进步,遗体捐献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目前,淄川区已有5人签署了遗体(角膜)捐献登记表,其中1人完成了眼角膜捐献。现在,用于医学教育、科研和临床使用的遗体器官缺口比较大,希望更多的社会公益人士参与到捐赠事业中来,为医学的进步做出贡献。( 翟兆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