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妇联到基层派出所调研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落实情况

2019-05-19 fzb 5444

20152月份,沂源县综治办、县妇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合下发了《沂源县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为真实掌握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近期,县妇联主要领导带队到县公安局了解家暴告诫制度落实情况。县妇联一行听取了县公安局分管领导关于告诫制度部署情况的汇报,六部门联合下发该文件后,县公安局立即召开各派出所长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并下发了文件,要求各基层派出所严格落实文件精神,切实减少家暴案件的发生,尽最大努力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随后,在县公安局相关人员的陪同下,县妇联一行到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城区派出所、南麻派出所实地查看了涉及家暴的接警及处警情况。各派出所也表示尽最大努力保护受家暴妇女的合法权益是他们应尽的义务,今后各派出所将把家暴告诫制度作为一项常规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