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母改嫁子女,对亲爷爷的遗产还有继承权么?

2019-05-19 fzb 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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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母改嫁子女,对亲爷爷的遗产还有继承权么?

案情简介:

     周某与付某夫妇有三个子女:大儿子、二儿子、小儿子。因小儿子的身体不是很好,付某便对其格外照顾。2003年,小儿子与张女士结婚后生育一子,取名付小。因小儿子的身体状况一直不好,小儿子家的生活比较困难。2010年,付小的父亲不幸因病去世,付小便跟随母亲一块生活,后来跟着母亲改嫁后重组家庭。同年底,爷爷付某病危也离开人世,留下存款12万元。付某生前就很疼爱孙子付小,可怜付小幼年丧父,去世前嘱咐妻子周某要特别照顾孙子。但大儿子、二儿子提出付小已经随母亲改嫁,不能分给他财产。张女士咨询,付小能否分得其爷爷的遗产?

律师分析:

本案中付某去世后留有存款12万元,这12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去周某的6万元后,余下的6万元为付某的遗产进行继承。在付某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当由其妻子周某、大儿子、二儿子、小儿子依法继承。而小儿子在付某之前去世,依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所以,小儿子应当继承的份额由其儿子付小代位继承,付小的代位继承权并不因其跟随母亲改嫁而丧失,因此,付小是有权利继承其爷爷的遗产的。

                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  胡晓婷  15166089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