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圆满完成村规民约修订工作

2019-05-19 fzb 3901

       按照省市妇联关于修订村规民约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市妇联的指导下,县妇联与民政部门联合开展了以维护农村妇女权益为重点的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切实从源头上加强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实践,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一、加强领导,为修订工作奠定基础。
  我县高度重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执行,把村规民约的制定与落实,作为引导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妇女维权的抓手贯彻实施。县妇联组织将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作为规范村级组织和村民行为、促进农村发展稳定的大事来抓,分别召开了专题汇报会和协调会,切实把镇村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起来,形成了妇联牵头、民政、各镇齐抓共管、村两委具体实施的两级联动机制。
         二、制定实施方案,推进工作有序进行。
         按照省市妇联工作要求,我们和县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以维护妇女权益为重点的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该项工作的目的,意义、步骤和程序,成立了指导组,确定南麻镇、鲁村镇、燕崖镇3个镇、6个村作为试点,先期展开工作。同时成立督查组,对修订完善工作全程跟踪、全力推动,及时了解掌握进展情况,提出具体意见建议,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引导各村实行村党支部书记负总责,村委会主任协同配合,从组织上保证了修订完善工作的有序运行。
        三、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全县各镇妇联组织借助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通过下发宣传单和工作宣传册,广泛宣传修订村规民约的重要意义,提高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此项工作的关注度和认可度,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维护妇女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宣传修订村规民约的重要意义。同时把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纳入新农村建设大局和“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总体规划,做到了家喻户晓,人尽皆知。极大地调动了村民积极参与村规民约的修改工作的积极性,为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四、严格组织实施,确保修订工作落到实处。

          全县各镇妇联组织按照修订工作流程及要求,与民政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培训指导,对村规民约修订过程严格把法律关、民意关、审核关,做到程序不走样,切实保证村规民约与法律法规相衔接、与村况民情相吻合、与自治实际相适应、与省市要求相一致。确保在修订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程序,保证村规民约修订程序和内容的民主性、合理性和法性,同时针对实际,保证了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程序严谨、细致周到,在具体修订过程中去掉过时的、完善现有的、增加空缺的。对原先《村规民约》中的内容,凡是不合实际的、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都在修改中去掉。凡是正在执行,并且有效,但不够规范、完善,有瑕疵的内容,修改时进行补充完善。 凡是上级有确切要求,原《村规民约》中没有涉及的内容,而本村通过努力又能够做到的,一律写入新的《村规民约》。
  截止目前,全县13个镇、街道、开发区633个行政村,已经全面完成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