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桥镇妇联工作经费已全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2019-05-19 fzb 824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县妇联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妇联工作经费保障的通知》,确保基层妇联经费落实到位,石桥镇妇联通过多次与主要领导沟通协调,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推动按“妇女人口3万人以上的每年不低于3.5万元、1.5-3万人的每年不低于3万元、不足1.5万人的每年不低于2.5万元”的标准,将基层妇联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目前全部落实到位,使妇联工作经费得到持久性的制度保障,推动了基层妇联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