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2019-05-19 fzb 4783

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张店区人大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到区检察院视察调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调研组听取了区检察院的专题汇报,视察了未成年人办案工作区、检务公开工作平台、律师服务室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与院负责人及未检科、公诉科的负责同志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进行了深入座谈讨论。

通过调研,代表们认为,区检察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方针和原则,立足在办案过程中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积极推动未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建设。20141月率先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严格规范办案流程,实现了未成年人案件由未检科统一办理,同一承办人负责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诉讼监督和预防帮教,初步形成了“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格局。

二是限捕慎诉要求得到认真落实。坚持刑诉法关于社会调查、羁押必要性审查、附条件不起诉等规定,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要求。通过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心理状况、成长经历等进行综合调查,评估其社会危险性,为不批准逮捕、附条件不起诉提供重要依据。同时,强化对诉讼全过程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充分运用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措施减少羁押。搞好风险评估,对犯罪情节较轻、具有帮教条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未成年人实行附条件不起诉,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

三是专业化制度化建设稳步推进。在不影响诉讼进程的前提下,让未成年人的家长参与到办案中,对部分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的,由合适成年人到场参加讯问,促使涉罪未成年人认罪悔过。会同区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业律师队伍,对因经济困难等原因没有聘请律师的犯罪嫌疑人,协调选派熟悉未成年人心理、富有爱心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推进刑事和解。对未成年人的涉案信息、处理决定等予以保密,不进入其人事档案、学籍档案,非经法定事由,不得对外披露。

调研过程中,代表们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未检工作专业化队伍建设。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涉及的部门多,领域宽泛,办案人员不仅需要具有较强的刑事检察能力,还需要具有较强的青少年教育学、心理学、犯罪学等知识,检察院要把法律功底扎实、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懂得未成年人心理,富有爱心、责任心,善于做思想工作,具备心理学、教育学、犯罪学、社会学等方面知识的检察官选调到未检部门,充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量,并确保队伍结构合理、人员稳定。

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关爱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学校和家庭等各方面的共同参与。实际工作中,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资源尚没有形成整体合力;观护帮教基地、帮教专业人员、专门设施和配套机制还比较缺乏;对留守儿童及刑释、服刑人员子女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教育和服务管理还不够到位;部分网吧、酒吧容留未成年人的现象时有发生。检察院要主动延伸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共同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预防帮教体系。

三是创新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推动普法进校园工作,经常性的走进中小学、大专院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通过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等形式,加强对在校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积极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行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张店区妇儿办  田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