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淄博市第十二届
青年集体婚礼的通知
各区县文明办、团委、总工会、妇联、民政局、卫计(计生)局、旅游局、广播电视局,高新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团工委,市直各部门团委,各有关大企业、大中专院校团委,市属企业集团及直属单位工会: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在全社会倡树移风易俗、婚事新办、文明节俭的社会主义新风尚,促进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升,在“五四”青年节即将到来之际,市文明办、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旅游局、淄博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等单位,决定在2016年联合举办淄博市第十二届青年集体婚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在全市广大青年中倡导移风易俗、婚事新办的社会新风,培养青年健康、文明、节俭的婚尚理念,展示广大青年满怀激情、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号召广大青年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建设工业强市、文化名城、生态淄博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时间
2016年5月中下旬
三、活动地点
高青县天鹅湖国际温泉慢城
四、承办单位
共青团高青县委
五、活动内容
1、举行集体婚礼仪式,请市有关领导担任主婚人、证婚人;新人宣读倡议书;向新人赠送新婚祝福大礼包。
2、现场集体合影、传统民俗文化展示、放飞梦想。
3、组织新人及家属游览天鹅湖国际温泉慢城并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六、报名条件及方式
1、凡年龄在45岁以下,经民政部门批准取得《结婚证》的适龄青年均可报名参加。
2、此次集体婚礼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时交定金1000元,确保全程配合主办方安排,活动结束后退还)。
3、参加集体婚礼的新人于2016年4月30日前携带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报名登记表2份到团市委或各基层团委报名。
4、通过“青春淄博”微信报名,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团市委官方微信“青春淄博”,点击页面底部“集体婚礼”自定义菜单进行报名,活动筹备及进展情况将及时通过“青春淄博”微信发布,请组织广大青年关注。
七、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这次活动对于反对陈规陋习,在全市青年中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和动员,激发广大青年参加活动的积极性。
2、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这次活动由各级团组织与联办单位统一部署,共同领导。各级要把这次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领导和协调,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3、明确责任,确保成效。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配合工作,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便利。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组织动员广大青年积极参加。各单位务必于4月30日前将报名登记表和新人结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报团市委宣传部。
报名地点:
1、团市委宣传部(张店区人民西路24号 群团楼219房间) 联系人:陆 冰 电话:3171099
2、共青团高青县委(高青县黄河路81号)
联系人:彭小燕 电话:6967115
登记表下载:淄博共青团网 (http://www.zbccyl.org.cn/)
附:淄博市第十二届青年集体婚礼报名登记表
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共青团淄博市委
办公室
淄博市总工会 淄博市妇女联合会
淄博市民政局 淄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淄博市旅游局 淄博日报社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
2016年3月7日
附件
淄博市第十二届青年集体婚礼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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