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淄博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心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复试公告

2022-06-06 fzb 5566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规定,现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心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人员范围

    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布的进入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心招聘岗位复试范围人员

试时间和地点

试时间2022610日上午9:00—1100

试集合地点淄博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心(张店区人民东路8)二楼候考室,可乘105路、127路、135路、136路公交车到达人民东路小学站,向东步行100米路南

内容及方式

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招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应变能力、专业水平、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包含思考准备时间与答题时间。答题顺序现场抽签确定,待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面试成绩。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根据我省有关规定,面试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面试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和考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二)面试人员应严格遵守山东省及淄博市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1.对淄博市本地的考生,考前须携带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对省内其他市入淄返淄参加考试的考生,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提前3天在爱山东手机APP,填写入淄返淄人员自主申报。途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3.对外省来淄博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我省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须提供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提前3天在爱山东手机APP,填写入淄返淄人员自主申报;抵达后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面试人员面试前须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国家、山东省、淄博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期间疫情防控形势和政策如发生调整变化,须按最新规定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四)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1.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健康证明者;2.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者;3.考前14天内有发热(≥37.3℃)、咳嗽、腹泻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4.有中风险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5.有高风险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6.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8天者。

五、注意事项

(一)复试人员应于610日上午900前到达候考室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除面试人员外,陪同家属及其他与招考工作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范围。

(二)复试人员须出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身份证未携带者,一律不准参加面试。

(三)复试人员应服从有关规定,发现问题应按程序反映,不得妨碍面试工作正常进行。

(四)复试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考试纪律规定,进入考场前统一收缴各种通讯工具,不上缴或使用备用通讯工具的按违纪处理,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或按违纪处理。

(五)复试人员进入考场范围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家庭住址、就读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违者成绩按零分处理。

(六)复试(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七)复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其中,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监督及咨询电话

面试过程由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市人社局负责相关指导。

咨询电话:0533-2185106

监督电话:0533-2312150

未尽事宜按《2022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规定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淄博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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