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转移支付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资金
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下达省级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资金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省妇联提出的年度资金分配意见,下达2021年淄博市省级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资金188万元(其中包含省直管县高青县、沂源县分别为19万元、25万元),用于支持基层妇女儿童家园建设、基层妇联组织成员素质提升工程、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建设、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贫困母亲两癌救助等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支出。
(二)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淄博市省级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资金分配情况:
1、妇女儿童家园建设项目:提质增效省级妇女儿童家园11个,每个3万,资金总额33万。张店、淄川、周村妇联各6万(各2个),博山、临淄、桓台、沂源、高青妇联各3万(各1个)。
2、基层妇联组织成员素质提升工程项目:培训4980人,资金总额30万。分配给张店区妇联、淄川区妇联、博山区妇联、周村区妇联、临淄区妇联、高青县妇联各4万元、桓台、沂源妇联各3万元。
3、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建设项目:8个,资金总额16万元。分配给张店区、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临淄区、桓台县、沂源县、高青县妇联各2万元。
4、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项目: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资金总额45万元。分配给沂源县妇联13万元, 张店区妇联、博山区妇联各5万元,周村区妇联、淄川区妇联、桓台县妇联各4万元,临淄区妇联、高青县妇联3万元,文昌湖、经开区各1万元,高新区2万元。开展女致富带头人活动,资金总额8万元,博山妇联、临淄妇联各3万元,桓台县妇联2万元。其他重要工作7万元,高青县妇联3万元, 周村妇联、桓台妇联、文昌湖妇联、经开区妇联各1万元。
5、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项目:实施“母亲素质提升工程”和“家家幸福安康工程”,资金总额23万元。拟分配给张店区妇联、临淄区妇联、桓台县妇联各4万元,博山区妇联、周村区妇联、淄川妇联各2万元,文昌湖妇联、经开区妇联、高新区妇联、高青县妇联、沂源县妇联各1万元。
6、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救助26人,资金总额26万元。分配给博山区7万元(7人)、淄川区各5万元(5人),沂源县4万元(4人),临淄区、桓台县妇联各3万元(6人),周村区、高青县各2万元(4人)。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1年4月,省级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资金188万元全部拨付到各区县财政局,拨付到区县妇联共计178万元,资金到位率95%。其中淄川县财政局拨付淄川妇联10万元,没有全部支付到位,其他区县资金全部拨付到县级妇联。
2.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各区县妇联执行资金共计161.36万元,资金执行率86%.其中有三个区县未能全部执行完毕,淄川区妇联执行资金10万元,桓台县妇联执行资金13.48705万元,周村区妇联执行资金17.8745万元,其他区县妇联拨付资金全部按照预算执行完毕。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项目执行均根据《山东省省级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资金使用工作指南》要求,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等有关规定执行。市、县两级妇联作为项目监管、实施主体,严格落实预算管理改革要求,强化措施、指导服务、推进落实,确保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较好。根据《2021年省级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指南》的通知(鲁妇通字〔2021〕10 号)文件要求,淄博市妇联按照“激励基层主动作为,实现管理方式转变”的要求,为了更好地实现省级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资金“接得住”“用得好”,真正把专项资金作为推进妇联工作的重要平台和抓手,更好地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市妇联积极主动作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高标准完成预期目标,各项指标基本达到预期目标,群众满意度高.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基层妇联组织成员素质提升培训5530余人,支持基层妇女儿童家园提质增效14个,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建设8个,开展“家庭教育指导”60场次,开展“母亲素质提升活动”83场次,创建“美在家庭”标兵户2.5万户,培训女致富带头人230人,贫困母亲两癌救助26人。
(2)质量指标。
重点项目工作完成率95%,完成了年初预算85%的目标。完成年初贫困母亲两癌救助10000元/人标准,救助人群符合要求.婚姻家庭关系及离婚调适辅导率100%,完成年初25%的标准.好家庭好家教好家风巡讲巡展受听人员知晓率90%,完成年初85%的标准.
(3)时效指标。
重点项目工作完成及时率95%,完成了年初预算85%的目标。预算执行进度慢于时间进度14%,没有完成年初低于5%的目标,主要原因有三个区县妇联未能及时将资金使用完毕.
(4)成本指标。
各项目严格按照控制成本完成,成本控制措施有效,成本支出与项目匹配度100%,完成了年初95%的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不涉及。
(2)社会效益。
贫困母亲两癌救助受助人员政策知晓率95%,完成年初85%的目标;通过辅导,当事人改善婚姻家庭关系占申请离婚登记总数的比率21.2%,完成年初10%的目标;
(3)生态效益。不涉及。
(4)可持续影响。
“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实施可持续影响力良好。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对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群众对妇联展开的各项工作予以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基层妇联组织成员素质提升培训人员满意度90%;女致富带头人培训满意度9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由于疫情等原因,淄川、桓台、周村妇联资金执行率没有达到100%。2022年市妇联将加大资金执行率的监管督促,确保资金执行率达到100%。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拟在淄博市妇女联合会官方网站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淄博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