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周村区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促进全区妇女儿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今年年初,周村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在广泛征集各成员单位提报实事项目和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了解决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建立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和着力解决妇女儿童的户口登记等十件实事。 4月29日,周村区政府下发了《关于2016年为全区妇女儿童办好十件实事的通知》,由区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定期调度,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一、继续推进周村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年内新建幼儿园1处,改扩建幼儿园3处;75%以上的幼儿园达到省定办园标准;80%以上的镇中心园达到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市级示范及以上幼儿园达到50%,市级二类及以上幼儿园达到10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保持在99%以上,全面提高全区学前教育发展水平。
二、加快解决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新建碧桂园小学、聚恒小学,续建南郊镇贾黄小学,改扩建周村二中、实验学校、中和街小学、正阳路小学西校区、北郊镇南营小学5处学校,新建校舍面积60538平方米。
三、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基层文化设施提升工程,全年新建提升4处镇办综合文化站、50处村(居)文化大院和80个文化广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继续开展文化惠民下乡演出活动,年内组织惠民演出500场;实施文艺人才千人培训计划,组织免费公益文化培训班30个,培训文艺爱好者1000人,夯实群众性文化活动基础。
四、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年内,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免费提供优生健康教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病毒、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19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五、区医院新院增设儿童医疗保健区。计划在周村区人民医院新院增设规范的儿童医疗保健区,设置规范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中心,配置先进的康复仪器和设备,提高儿童保健服务水平。
六、对孤困儿童进行生活救助。做好孤儿、困境儿童的生活救助工作,对全区孤儿、困境儿童每人每月分别发放720元、300元的生活补助金。
七、推动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反家庭暴力法》的群众晓知率。全面推进实施“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和“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及时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积极做好本辖区内家庭暴力的预防工作,对辖区内遭受家暴受害人的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及时给予帮助处理。
八、建立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建立全市首家“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对主观恶性较小、悔罪态度较好的本地无监护条件、无固定住所、无经济来源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考察、教育、培训,为司法处理提供依据。对做出相对不诉处理决定以及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视情况继续对其进行跟踪帮教;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观察辅导。
九、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年内为全区82名脑瘫、智障、孤独症、听力障碍和低视力5类残疾儿童进行抢救性康复救助,为脑瘫儿童适配矫形器,为聋儿适配助听器。
十、着力解决妇女儿童的户口登记问题。1.农村地区因婚嫁被非法注销户口的妇女,经本人申请、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在原户口注销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政策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办理户口迁移登记。2.对无户口儿童,根据鲁公通[2014]74号和淄公通[2014]97号文件要求,身份明确的,由区公安机关协调落集体户,保障儿童基本权益。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