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出台地方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意见

2019-05-21 fzb 438

        6月21日,淄博市人大内司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妇联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淄博市地方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通过建立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联席会议和专家组开展地方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工作。主要是在出台涉及性别平等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执行过程中,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真正落实到经济发展各领域和社会生活各方面。

       《意见》明确了咨询评估机构的职责,包括积极参与涉及妇女权益的法规政策的调研、论证、起草等工作,关注并促进将社会性别平等纳入决策主流,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在法规政策中的充分体现;积极参与相关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题督促和监测评估,对违反男女平等原则的法规政策及时提出修改修订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有关性别平等主流化的宣传、培训、研讨和交流等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为促进男女平等和赋权妇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意见》确定了咨询评估的范围,对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实施中涉及性别平等及妇女权益保障有关内容和情况进行调研论证、跟踪调查、舆情收集、分析评价,及时评估其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意见》确立了咨询评估工作程序,当淄博市地方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建立后,对于确定需要咨询评估的文本,按照“接受委托――收集研判信息――论证评估――提出建议意见――给予反馈答复”的流程开展相关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初主动向人大、政府法制机构了解当年法规政策制定(修订)计划,共同研究商定需要咨询评估的法规政策,从专家组成员中选择对应的专家成立咨询评估组,采取问卷调查、理论研讨、实证研究等方式,进行性别平等原则的研判和分析,对实施中的法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对需要修改完善的,形成意见和建议的书面评估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相关建议和意见通报给法规政策制定或者实施的相关单位、部门,相关单位、部门予以回应答复。

《意见》建立了市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联席会议和专家组。联席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内司委主任委员、法制委主任委员尚秋云担任召集人,市人大内司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法制办、市妇联四部门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17个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担任。专家组成员由相关部门及法学、社会学、性别研究领域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妇联。

 

                                

                                                                               淄博市妇联权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