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建新功,喜迎十九大”巾帼文明岗风采展示――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

2019-05-21 fzb 633

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现有工作人员320余名,其中女职工240余名,占总人数的75%以上,女职工在各项日常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用女性特有的品质辛勤耕耘,弘扬行业新风,促进行业发展,提升女性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展示了新时期妇女的新形象。

一、优化服务环境。以美化、优化为重点,保持服务大厅整洁优美、舒适安全,物品摆放有序。完善服务配套设施,印制窗口服务指南,供群众取用。编制文明用语、举办文明礼仪讲座,使窗口工作人员做到礼貌待人、微笑服务。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规范了服务行为、优化了服务流程、美化了服务环境、改善了服务细节,提高了办事群众对中心工作的满意度,为群众提供优质、温馨的服务。

二、强化考核监督。按照首问接待、首次办理的要求,对群众提供的材料认真审查,做到一次性明确告知受理的所有要求和注意事项。推行“三亮”,向社会“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将岗位的工作要求,向服务对象明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办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阳光操作。坚持不懈地开展“服务标兵”和“先进个人”等评优活动,并将工作人员服务优劣与月度绩效和年终评先相挂钩。在强化内部考核制约机制同时,公示服务监督电话,设立了“巾帼文明岗”意见箱,接受社会监督。

三、组织文体活动。鼓励广大女职工积极参与文体活动、摄影活动、征文比赛等活动。为庆祝“元宵节”、“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等传统节日,我们举办了“庆元宵、猜灯谜、集五福”活动,联合县总工会、县民政局、县人社局等单位举办 “中国梦 劳动美 职工联谊赛”、联合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举办“中华经典诵读”、“抓作风、强素质、提效能”、“我与政务服务中心共成长”征文演讲比赛等多项活动,展现出了中心女职工团结进取、顽强拼搏的良好精神风貌。

2014年高青县被省编办列为省级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试点县;2014年被省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三年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全县干事创业先进集体”、“县直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先进集体”和“营商环境与政务服务工作先进集体”;201420152016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市级“文明单位”;2016年县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被省委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2016年被共青团淄博市委表彰为“淄博市五四红旗团委”;2016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要有新突破”考核中获得四个季度区县排名连续第一、全年区县排名第一的好成绩。下一步我们将借助“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这一有利契机,强化“巾帼文明岗”品牌意识,为中心女职工搭建“岗位建功、岗位成才、岗位创新”的平台,使“巾帼文明岗”成为广大女职工建功成才的阵地、单位文明的窗口、行业形象的样板。